律师在公司并购中进行的尽职调查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中小型公司而言,律师尽职调查比财务尽职调查能起到更为明显的作用。 一、什么是律师尽职调查 律师尽职调查就是在合作双方在达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师对交易双方背景、交易标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序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供交易一方作为重要的法律风险防范参考。 二、公司并购中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合作的双方由于各自利益的主导,决定了双方产生彼此防范的心理,通常表面上提供有利于其自己的资料,而隐藏不利于自身的资料,为了达到各自的利益甚至采取造假或者采取消极不配合的态度来搪塞对方。正是这些不良做法或行为方式导致本可以通过尽职调查剔除的风险变为现实。 律师通过调查目标企业的主体资格、经营管理的合法性、资产、债权、债务等真实情况的信息,努力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到对称(当然,也存在制造新的信息不对称的可能),从而有效减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交易双方所造成的风险。对目标企业现存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作出职业判断,为委托方最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达成交易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三、律师尽职调查的主要作用有: 1、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双方信息不对称的不利状况; 2、可以通过法律尽职调查明确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 3、双方可就客观存在的相关风险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事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可以更加有效地甄别合作者; 5、根据不同的交易内容及行业类别所形成的特别法律保护等。 四、律师在公司并购中的尽职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以及本次并购的批次和授权。 2、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对股东出资的审查。 3、公司章程审查。 4、公司各项财产权利的审查。包括对于企业不动产的审查、主要的机器设备进行审查、企业的知识产权审查。 5、公司重大合同和债权债务文件的审查。 6、目标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以及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审查。 7、目标公司组织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审查。 8、人力资源情况的审查。 9、目标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的审查。 10、目标企业的技术、环保和产品标准以及获奖情况的审查。 11、目标企业的税费增减免情况以及优惠的情况审查。 12、出于客观、公正的目的,需要写入尽职调查报告的其他内容。 上述尽职调查报告应具备的内容,详见尽职调查律师向委托人出具的《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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