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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父亲要再婚,四子女无奈要继承母亲遗产

       前不久,成都的何女士和三个弟弟慕名找到成都遗产继承纠纷资深律师彭律师,希望彭律师能代理他们诉父亲遗产继承纠纷一案。乍听起来,似乎这几个子女不够孝顺啊,怎么能够为了已故母亲的遗产和父亲对簿公堂呢?但当我听完她们的诉说后,认为几个子女并非不孝顺,而是她们在替老父亲担心,不得不这样做。
      【继承纠纷律师彭律师讲述基本案情】
       原来,何女士和三个弟弟均已是年近六旬的老人了,而他们的父亲都已80多岁了。母亲2010年就已去世了,父母平日靠雇的一个40来岁的保姆照顾,按何女士姐弟们的说法,父亲在母亲未去世前,就已经和这个保姆有些扯不清的事,只是为了不让母亲生气才没有闹开。父母在成都市金牛区一环内有一套价值150多万元、建筑面积160多平方米的住房一套。母亲去世后,姐弟四人均未提出继承母亲的遗产的问题。谁知今年一月,父亲在她们的母亲刚去世几个月的时间就突然提出要和保姆再婚,姐弟几个从心里实在不能接受这个在母亲生前就和父亲不清不楚的女人。更何况,父亲现已85岁高龄,此时,保姆迫不及待地要和父亲结婚,不能不让人怀疑其和父亲结婚的动机,几个子女都很担心老父亲被人骗。在和老父亲多次交谈后,父亲不但不听,甚至说不认他们这些子女也要和保姆结婚!在此情况下,姐弟几个从以防万一的角度考虑,决定还是要看好父母的这套房子,他们应该依法主张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
      【成都遗产继承纠纷律师彭律师分析】
       1、这是一起法定继承案例。由于何女士姐弟四人的母亲生前未留下遗嘱,对其和父亲拥有产权的价值150多万元的房产未作处分,在其母去世后,该房产的二分之一应由父亲和四子女依法定继承继承。
       2、四子女的做法是合法的,在本案特定情形下,她们依法行使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无论从保护父亲的角度还是自身权益的角度考虑的确都有一定的防范作用。
       3、鉴于和父亲的关系,本案立案之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以双方进行和解为主。
      【成都遗产继承资深律师彭律师讲述案件结果】
       2011年7月,本案经资深律师彭律师细致地工作,通过彭律师和委托人父亲合理合法、冷静地协商谈判,最终取得了被告即委托人何女士的父亲的同意,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金牛区人民法院在调解书中依法确认了何女士四姐弟的继承权,四人共可享有诉争房产40%的产权,每人依法享有诉争房产10%的产权。
       案件结束后,何女士姐弟四人都对成都继承纠纷资深律师彭律师高超的协商代理工作表示了感谢和钦佩之情!
    
四川遗产继承纠纷资深律师彭律师:1803087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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