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资深离婚律师告诉离婚的当事人,要想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幼儿园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园、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年龄稍大些的孩子的意见也相当重要。 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现在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同年龄时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五、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是要委托一位办理离婚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这样说,没有经验的离婚律师,连一份离婚协议都不见得起草得很完善,我们就经常遇到一些离婚当事人拿着其他律师起草的有明显漏洞的在离婚后又发生纠纷的离婚协议前来咨询的。试想,这样的连离婚协议都起草不好的律师还能成功代理您的案件吗?因此,聘请一位资深婚姻律师代理会大大增加您争取到小孩抚养权的胜率,这一点是必然的,也尤为重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由于婚姻案件各家情况不同,处理起来往往是细节决定成败,当事人如遇到以上婚姻问题应及时与彭律师预约面谈后再决定为宜,四川知名婚姻律师彭律师一定会给您满意的解答并为您圆满解决好婚姻问题。 四川成都知名婚姻律师彭律师预约电话:18030872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