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当事人千万要重视婚内财产约定协议的起草,否则会留下后遗症纠纷不断。 甲方: ,男,汉族,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女,汉族,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于20 年 月 日在 市 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双方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子 。甲、乙双方自结婚后一同共同经营,至今已经积攒如下各种财产,双方为了能够更好的经营事业和家庭,现将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婚内财产划分,并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 婚内现有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 …… 。 二、 婚内其他共同财产的约定: …… 三、 债务的约定: …… 四、 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 五、 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甲,乙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六、 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此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由于婚姻案件各家情况不同,处理起来往往是细节决定成败,当事人如遇到以上婚姻问题应及时与彭律师预约面谈后再决定为宜,四川知名婚姻律师彭律师一定会给您满意的解答并为您圆满解决好婚姻问题。 四川成都知名婚姻律师彭律师预约电话:18030872168 |